来自丛望的问题
大一关于合同法的一道题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大一关于合同法的一道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请问:
(1)乙大学拒收是否为法律允许,为什么?该拒收行为应认定为何性质?
(2)甲厂与乙大学的合同能否成立?为什么?
(3)乙大学的回函属何性质?为什么?
(4)上述案例有几个要约,有几个承诺?请写出来。
之后会追加积分^^~提前谢谢啦
1回答
2019-05-25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