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鞅变法中,“废封县,行县制”为什么会加强中央集权?中国古代史
在商鞅变法中,“废封县,行县制”为什么会加强中央集权?
中国古代史
在商鞅变法中,“废封县,行县制”为什么会加强中央集权?中国古代史
在商鞅变法中,“废封县,行县制”为什么会加强中央集权?
中国古代史
应该是废分封,行郡县制.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分封制.分封制是在商周时期出现的,封地领主在其领地上有土地的治权,有自己的军队、可自行任命官员、在经济上可自行收缴赋税诚如一国中之国,在古代是内乱的根源.例如周末春秋战国各诸侯混战,西汉的八王之乱都是由分封制造成的.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其主要特点是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郡县制的来历春秋时代,随着世卿世禄制被官僚制的取代,地方组织也逐渐有采邑制转为县制~郡制.县与郡的出现,同春秋是的政治形势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春秋初期,诸侯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到了中后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按田亩征收赋税,原有的采邑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这是,一些国家在所占有的领地的地方推行由国君直接管理的县郡管理体制.最初的郡大底建于边境地区,区域虽大,地位却比县底.晋国的赵简子曾于公元前493年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这是我国历史上推行县郡两级制的开端.这个时候县的建制高于郡.开始时,县和郡都是有国君派官驻守,后来为了扩大兼并和抵御外敌的需要,就成了固定的地方政权组织,有权应变边境的突发事变.发展到了战国时,随着边地日益繁荣,就在郡下分设nu诺干个县,郡在建制上的地位高于县,并逐渐形成郡县两级地方组织.郡县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中央和地方的对立,所以说郡县制是对中央权利的巩固与加强起到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