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任威的问题
司法考试2012年民法的一个问题9.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
司法考试2012年民法的一个问题
9.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是B、我的疑问是D当中、根据最高院买卖合同意见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机动车定力多重买卖合同的、其履行顺序是法律规定的、即占有者优先、本案中、乙已经合法占有该汽车、应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丙确实不能取得所有权
再者、指示交付的本质是返还请求权的转移、而本案中甲的返还请求权在哪儿?他虽有所有权、但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我认为他没有返还请求权
综上、我认为答案为BD、请高手指教
1回答
2019-07-23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