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民法高人指点一下《物权法》的111条和244条不矛盾吗?拾得遗失物后损毁的,到底是否需要赔偿?根据民法理论,拾得遗失物的情况下,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恶意占有(因为占有人
哪位民法高人指点一下《物权法》的111条和244条不矛盾吗?拾得遗失物后损毁的,到底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民法理论,拾得遗失物的情况下,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恶意占有(因为占有人系无权占有并且明知该物并非自己所有)。那么根据《物权法》244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那么此时拾得遗失物的人应该赔偿所有人的损失。
但是根据《物权法》111条的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拾得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得遗失物损毁、灭失,且保险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害。拾得人到底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就如2005年司法考试第三卷第14题: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当时物权法还为颁布,故此答案为B,无争议,那么现在到底应该怎么选择?B还是D,适用两个条款后的答案不一致啊。请求民法高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