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隋志坚的问题
【合同法上说,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而物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请举例说明。第三人的界定是什么?参照物是什么】
合同法上说,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而物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请举例说明。
第三人的界定是什么?参照物是什么
3回答
2019-07-24 01:21
【合同法上说,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而物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请举例说明。第三人的界定是什么?参照物是什么】
合同法上说,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而物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请举例说明。
第三人的界定是什么?参照物是什么
我有一辆车,我对它享有物权,其他人应对我的车负不作为的义务,这是对世权。债则是相对的关系,而你说债不可以对抗第三人,本身就是一句不严谨的话,债权分好多种,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建议你去买本司考教科书来看看里面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分类区别
你和甲定了合同买卖你的手机,但没有交付。两天后,你又把你的手机卖给了乙,并当场交付。
手机的所有权归乙所有。因此叫物权对抗第三人。
而与甲订立的合同是债权行为的表现,因此不能对抗乙。甲只能向你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人即外人。民法上很多词语都是词不达意的,如善意就是不知情,你只要知道物权或者债权第三人指的是主角之外的配角就行了。不要看教材了,教材总是用书面语,象牙塔里的东西不适合复习,你可以从网上下载讲义来听,又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