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马虹的问题
甲乙两车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甲车每小时行45千米乙车每小时行36千米相遇以后继续以原来的速度前进,各自到达目的地后又立即返回,这样不断的往返行驶.已知途中第二次相遇地点
甲乙两车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甲车每小时行45千米乙车每小时行36千米相遇以后继续以原来的速度前进,各自到达目的地后又立即返回,这样不断的往返行驶.已知途中第二次相遇地点与第三次相遇地点相距40千米.A、B两地相距多远?
他们的速度比为5:4,故设全长为9份
第一次在距A5份处相遇,第二次在距A3份处相遇,第三次相遇在距A7份处相遇.
第二次与第三次相遇距离为4份,是40千米,故全长9份是90千米.
为什么第二次是在A3份处相遇呢?
1回答
2020-11-30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