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是什么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是什么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是什么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是什么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规范水路散装粮食运输损耗,提高水路运输的服务质量,降低散装粮食的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司提出.
本标准由批准.
本标准由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司、广州港集团公司、中海(集团)公司、中远(集团)总公司、国家粮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国强、陈正才、丁国堂.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散装粮食运输损耗引起了司法、运输和货主部门的高度重视,正确反映运输装卸过程中所出现的损耗,如何合理地确定其运输损耗,对维护司法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制定散装粮食运输合理损耗国标已迫在眉捷,也是改进货运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志之一.
水路散装粮食运输损耗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粮食在装卸、储运过程中合理的损耗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水路散装粮食装卸、储存、运输、损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561.1—91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散粮筒仓系统
JJG56588散粮电子量称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条约
1968年布鲁塞尔议定书修改的海牙规则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路运输
在江河、湖泊、海洋等水域使用船舶、排筏或其他浮运工具载运货物的运输方式,水运具有运载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生产率高等经济技术特点.
3.2
散装粮食
系指没有包装的粮食:主要有小麦、大麦、黄豆、玉米,其具有散装性、多孔性、吸附性、呼吸性、自热性.在交接中是以一批货物有多少吨来计算.
3.3
运输损耗
3.3.1散粮货物重量在运输、装卸中前与后的差异
3.3.2散粮货物质量在运输、装卸中非人为因素的变化
散粮在整个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受到本身性质、(水份减量等)自然条件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零星、撒落、溢渗、漏失、飞扬、磅差;水尺公估的误差;杂质自然减量;衡器计量的允差等所产生的损耗.
3.4
散粮自然减量
又称散粮自然损耗.散粮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因本身性质,港口和航线上的自然条件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而产生的数量上非人为的,不可避免的减少.
3.5
运输损耗核定
散粮每经过一次装卸作业(过程)或转换运输工具(过程)都应计算一次.
4总则
4.1规定
散装粮食运输损耗系指:从发货方集拼港(站)开始到收货方将货提讫港(站)整个运输过程,包括准备货位、卸车、堆垛、拆垛、装车、拖运、装船、水尺监定、航行、卸船、水尺监定、进场(筒仓)—灌包—交付这些作业环节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零星抛撒、标准以内的水份减量、磅差、杂质自然减量、衡器计量的允差以及水尺公估的误差等.散粮每经一次装卸作业和转换运输工具,就应按规定计算损耗.
4.2起运港
散粮进港(站)时,受理港(站)的库场应满足保存散粮基本条件.
4.3发货方
4.3.1发货方应提供散粮含水量及其可含水量极限证书.
4.3.2在散装单元装船前,发货人应确保散粮单元的毛重与运输单据中表明的毛重是一致的.
4.3.3发货人在进港装货前应及早向港(站)及船长或其代表提供关于该货物的适当资料,以便实施为此种货物适当堆垛和安全装运可能是必需的预防资料并加以确认.
4.4承运船舶
4.4.1受载船舶,要适航、适货,应根据货物要求做到清洁、干燥、无味、无虫、无漏.
4.4.2受载船舶应有关于货物积载系数,落实平舱措施以及船舶稳性要求.
4.4.3受载船舶航行途中应注意通风防止汗湿、水湿.
4.5卸货港
散粮卸船进港后应满足散粮进场(筒仓)、储存、灌包、运输、交付等基本条件.
4.6运输损耗
散粮在整个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鉴于水路散粮运输目前状况,结合货主以及各地港、航单位具体情况,散粮运输(装卸)损耗规定见表1.
表1
运输方式品名0—800海里800海里以上
水路航运(含水尺交接)散粮0.30(%)0.40(%)
港口作业方式散粮作业过程作业过程
装货工艺袋粮割包散粮卡车—船边-装船-0.85(%)外挡—装船—0.20(%)外挡—装船—0.20(%)里挡—装船—0.85(%)
集装箱装船散粮集卡-船边-装船-0.15(%)集卡-船边-装船-0.15(%)
卸货工艺抓斗-皮带机(车)散粮(里档过驳)0.95(%)(车进库)0.45(%)(车进库)0.45(%)(里档过驳)0.95(%)
吸管进筒仓散粮0.15(%)0.15(%)
筒仓-灌包散粮0.40(%)0.40(%)
抓斗外挡过驳散粮0.40(%)0.40(%)
港内道路袋粮(0-5公里)0.02(%)(5公里以上)0.025(%)
港内储存(集并或出货)散(袋)粮(1-15天)0.18(%)(16天以上)0.36(%)
4.6.1全程是单一运输方式(水路)运输的,每增加一次中途换装或过驳的增加0.1%的损耗.
4.6.2水陆联运的,全程按铁路运输损耗计算.
4.6.3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在未集货进港前或提离港站后的损耗率按国家规定分系统内向主管部门报耗.
4.6.4计算运输损耗的规定
4.6.4.1每一份(提单)作为一个计算单位.
4.6.4.2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