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语法中,为什么主谓一致看状语?状语一般考些什么知识点-查字典问答网
分类选择

来自陈钰清的问题

  GMAT语法中,为什么主谓一致看状语?状语一般考些什么知识点呢?

  GMAT语法中,为什么主谓一致看状语?状语一般考些什么知识点呢?

3回答
2020-02-10 17:32
我要回答
请先登录
黎奎

  如果你明白博弈论的道理的话,你就知道你准备这些是没用的.你和出题机构之间信息量的gap是巨大的,也就是说你通过准备知识点的学习而提高SC单项是不现实的,你的赢面太小了.SC只需要通过句意做题,OG上所有的SC题目通过...

2020-02-10 17:33:06
陈钰清

  恩,谢谢!~我主要是想知道,状语在句子里会出现什么错误。如同,谓语会出现和主语不一致的情况。。。能举一点例子么,不全也没关系。谢谢

2020-02-10 17:34:51
黎奎

  状语是一种修饰语,它可以放在句子的前,中,末任何位子意思不变.e.g.hedescribeanearthquakeinaletterinaletterhedescribeanearthquakehe,inaletter,describeanearthquake状语为词的时候.GMAT中常考的是逻辑副词(however,indeed,once..)和频率副词(somestimes,usually...需放在V.前)另外,状语还可以是短语(有todo,doing,done,介词短语和独立主格5种形式)和句子(即状语从句).虽然有人总结过了。个人觉得是无用功。因为这属于不完全归纳。即在特定的语义情况下这种用法是对的或是错的,一旦换了另外一种语境,情况就不同了。像having和being出现在sc中,也不一定就像某机构所说的“必错”。给你举一道简单的OG12原题例子。FivefledglingseaeagleslefttheirnestsinwesternScotlandthissummer,bringingto34thenumberofwildbirdssuccessfullyraisedsincetransplantsfromNorwaybeganin1975.(A)bringing(B)andbrings(C)anditbrings(D)anditbrought(E)andbrought这题你要从语法上分析的话,A和E都是对的。一个动名词bring做伴随状语,一个left和brought动词的并列。而从句意上分析的话可以直接一步选A。具体的分析过程我就不在这详细解释了。再看这个。A.Hewentintotheclassroom,sittingonthechair.B.Hewentintotheclassroomandsitonthechair.似乎一模一样的结构,从语义上理解,显然B是正确的句子。所以我个人认为总结语法点没有任何意义。

2020-02-10 17:39:15

最新问答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