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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兴也.桃,木名、华红,实可食.夭夭,少好之貌.灼灼,华之盛也.木少则华盛.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妇人谓嫁曰归.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兴也.蕡,实之盛也.家室,犹室家也.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兴也.蓁蓁,叶之盛也.家人,一家之人也.
朱熹注
【题解】
这首诗选自《国风·周南》,是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歌诗.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
[编辑本段]注释
夭夭:桃花怒放的样子.
华:古花字.
之子:这位姑娘.
于归: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做女子的归宿,故称“归”.
之,指示代词.
①:蕡,音斑,果实将熟的样子.有蕡其实:它的果实十分繁盛.
蓁蓁:繁茂的样子.
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
宜:和顺、亲善.
[编辑本段]译文
桃树长得多么壮盛,花儿朵朵正鲜美.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庭和顺.
桃树长得多么壮盛,果实累累结满枝.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庭美满.
桃树长得多么壮盛,绿叶茂盛展生机.
这位女子出嫁后,定能使家人幸福.
[编辑本段]赏析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