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下列法条所涉及的法定概括转移制度的内涵。《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试述下列法条所涉及的法定概括转移制度的内涵。
《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90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以外,由分离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合同有权利、义务、连带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