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多样化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规定,经学校研究后制定本方案。一、选拔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其中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的选拔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二、报名及考生书面材料提供网上报名:登录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报名,其中可选专业详见附表(考生只需选择一个专业)。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31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由中学盖章确认。书面材料寄送:打印的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后于2013年1月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至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三、初审与测试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13年1月7日登陆“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参加组织的保送生选拔测试。测试方式包括文化测试和专家复试。文化测试包括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专家复试:进行相关学科能力考核。测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测试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有效获奖证书原件。四、录取及政策将依据考生文化测试和专家复试考核的情况,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被确定为保送生的考生满足其专业志愿。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只能报考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日语)。将保送生预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上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五、监督与实施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4252688。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七、具有保送资格名单查询教育部公布具有保送资格名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八、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2年11月注:如教育部2013年对选拔保送生条件作出新的规定,则按新文件精神执行。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教学司〔2009〕32号文件附件1)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1年。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的选拔保送生的条件:(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六)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附表: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可选专业 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所属学院名称01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学院02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03油气储运工程04轻化工程05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学院06生物技术07食品科学与工程08食品质量与安全09生物工程10化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11应用化学12材料化学13制药工程药学院14药学15药物制剂16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7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8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9复合材料与工程20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1能源与动力工程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2环境工程23安全工程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5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27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9信息工程30自动化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33信息与计算科学34应用物理学3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6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专业)商学院37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专业)38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39广告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40工业设计41风景园林42英语外国语学院43德语44日语45法学法学院4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专业类)中德工学院47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 (中外合作专业类)关于招生专业名称的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文件),上述专业名称如有变化,会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