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里的价值规律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里的价值规律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里的价值规律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里的价值规律是什么?
价值规律(law of value)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在私有制社会中,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生产,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加速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一、特点及本质
(1)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并不是商品经济中唯一的经济规律.商品经济中有许多经济规律,价值规律是基本的规律.
(2)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同其他任何规律一样,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实际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是偶然的,不一致却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发生变动.
一般情况下,影响价格变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在市场上,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而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同时,价格的变化会反过来调整和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因商品价格虽然时升时降,但商品价格的变动总是以其价值为轴心.另外,从较长时期和全社会来看,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有正有负,可彼此抵消.因此总体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还是相等的.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原因:
①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生产者总想提高价格,而消费者又想降低价格,所以在长期的市场交换中,必然形成等价交换的趋势.
②在商品交换中,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客观要求是:
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在货币出现以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由货币来衡量,表现为价格.价值规律所要求的等价交换,也就表现为商品的价格应该与价值相符.价值规律的这一客观要求,作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支配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运动,调节着社会劳动在各生产部门间的分配,刺激着商品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败.
三、客观要求及其表现形式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一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不等的个别劳动时间形成不等量的个别价值.但是,商品是用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社会对于使用价值相同的商品,只承认同一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不是个别价值而是社会价值.商品的价值量不是决定于个别劳动时间,而是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社会现有的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各种商品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才能使交换成为互利的事情.从个别的商品交换来看,交换双方的商品价值恰好相等,它们的价格恰好都与其价值相符,是不常见的.但从长期的趋势来看,商品交换必然趋向于等价交换,商品的价格必然趋向于与其价值相符.价值规律的这种客观要求,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是通过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在生产无政府状态中自发地贯彻它的作用的.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每个生产者在进行生产时,并不确切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在生产同类商品,不知道有多少同类商品进入市场,也不知道市场对这种商品需求多少.在这种条件下,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恰好相等的情况是极其偶然的,多数的情况是商品有时供过于求,有时供不应求.当某种商品的供给超过需求时,商品生产者为了卖出自己手中的商品,不得不削价竞争,导致商品的价格跌到价值以下.当某种商品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时,商品的购买者为了获得那种商品,也不得不互相竞争,在市场上抬价收购,导致商品的价格上升到价值以上.但是,商品的价格高于或低于价值,都是不能持久的.当商品价格高于价值的时候,从事那种商品生产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必然导致那种商品生产的扩大和供应量的增加.而随着市场上商品供应量的增加,商品的价格就要下跌,逐渐与价值接近.同样地,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低于价值的时候,从事那种商品生产获利降低,甚至无利可图,必然导致生产缩小和供应减少,促使价格回升,逐渐与价值接近.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价格虽然涨落不定,但价格的涨落总是环绕着一个中心来进行的.这个中心就是商品的价值.价格背离价值,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自发地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这种现象正是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强制贯彻其作用的表现.恩格斯在阐述马克思的价值规律理论时说:“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价值才能存在.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
四、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
价值规律既然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所以,凡是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就必然会有价值规律.在人类历史上,原始社会后期就开始出现了偶然的商品交换.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交换的范围逐渐扩大,并且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存在了几千年.但是,只有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当商品生产已成为社会生产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以后,人们才有可能透过现象认识本质,逐步地发现价值规律.
第一个对价值规律作出比较系统的论述的,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者斯密.他在《国富论》一书的第1篇第7章《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论述了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指出市场价格会受供求影响而上下波动,但自然价格起着“中心价格”的作用.各种意外的因素会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到自然价格以上或强抑到自然价格以下,但不管有什么障碍,市场价格终究会被吸引趋向于接近自然价格.斯密的这些论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但是,他的自然价格虽然实际指的是价值,但在说明自然价格时,却离开了劳动价值论,不用劳动耗费来说明,而认为由生产费用所决定,即由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所决定.所以,斯密并没有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弄清楚价值与价格的内在联系,因而不能对价值规律作出科学的阐述.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批判了斯密的二元价值论,进一步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一章《论价值》中说:“商品的价值或这个商品所能交换的任何其它商品的量,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必要的相对劳动量,而不取决于付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