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代树武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棍棒之下出孝子”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②有了这把法律“保护伞”,未成年人一定能够健康成长
③加大了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力度
④这大大限制了家长的教育行为,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
A.①③
B.①②
C.③④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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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6 09:38